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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娲祭典(4)

栓柱郎2024-06-19

大事记

建国后,民间朝拜延续不断,“文革”期间,娲皇宫庙会被当作封建迷信而禁锢,致使千年古刹销声隐迹,无人问津,横遭冷落寂寞,娲皇古建、石刻也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坏,女娲文化的很多内容和形式也濒临失传。

1978年改革开放后,娲皇宫庙会开始复苏,逐渐恢复了往日盛况,民间祭祀规模浩大,八方香客云集于此,祭祀形式丰富多彩,女娲文化又得以延续,并得到有力保护。县委、县政府对文物古建十分重视,每年拨专款对娲皇古建进行抢救性修复,1996年11月20日,娲皇宫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在明清时期已有公祭,清嘉庆《涉县志》载:“我朝顺治、康熙、雍正间历经修理,每年以三月十八为神诞日,有司致祭,自月初一讫二十启庙门,远近士女坌集”。但形式、内容都已失传。

2003年,举办了涉县首届女娲文化节,为提高女娲文化节的知名度还举办了“中国女娲文化高层理论研讨会”。

2004年9月,在政府主导下举行了大型的公祭女娲大典,恢复了政府公祭。

2006年6月,国务院批准涉县的“女娲祭典”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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